截至目前,10个省市自治区作为全电发票开票方试点,全国范围(除港澳台)均为全电发票的受票方。还不懂全电发票的操作要out啦!

一、“全电发票”长什么样?

全电发票和传统发票一样,同样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其效力和纸质版的发票效力一致。其发票样式如下:

其中,特殊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稀土、卷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 二、全电发票下载查询

全电发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相较于之前的传统纸质发票及电子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全电发票如何开具/红冲?

情形一:开票方开具全电发票后,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如下图:

二、选择【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录入相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后,点击【查询】

三、在页面点击【选择】,将选中的蓝字发票信息自动带入到页面。

四、 《确认单》提交成功后,选择【红字发票开具】,点击对应的《确认单》,即可开具红字发票。如下图:

情形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 一、受票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经对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才可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确认操作如下: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如下图:

(2)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

(3)点击【查看】按钮,进入页面进行信息确认。

(4)点击【确认】按钮,提示确认成功。

二、受票方继续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由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经受票方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 确认操作如下 : (1)在菜单中依次选择【发票管理】—【红字申请确认】,进入如下界面。

(2)选择“待确认”,根据发票信息输入发票号码和销方识别号,点击【查询】。

(3)查询结果显示如下图所示:

(4)向右拖动滑动条,点击【操作】。

(5)弹出窗口,如下图所示:

(6)在弹出窗口中查看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的数据是否正确,向下滑动竖型条,进入界面。

(7)核对无误后点击【同意】按钮。

三、《确认单》提交成功后,选择【红字发票开具】,点击对应的《确认单》,即可开具红字发票。如下图:

五、全电 发票如何归档?

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以下称《通知》)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相关规定。 以电子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发票,并建立电子会计凭证与相关联会计档案的检索关系。

一、已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单位

实施了会计信息系统,与电子发票相关的记账凭证、报销凭证等已全部实现电子化(不包括纸质凭证扫描,下同),可将电子发票与相关的记账凭证、报销凭证等电子会计凭证通过归档接口或手工导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整理、归档并长期保存,归档方法可参照《企业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指南》(档办发〔2015〕4号);

如与电子发票相关的记账凭证、报销凭证等未实现电子化,可单独将电子发票通过归档接口或手工导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整理、归档并长期保存;整理、归档、长期保存方法可参照《企业电子文件归档电子档案管理指南》(档办发〔2015〕4号)。

二、无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的单位

如实施了会计信息系统,与电子发票相关的记账凭证、报销凭证等已全部实现电子化,可将电子发票与相关的记账凭证、报销凭证等移交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保存,编制档号,存储结构建议采取下图所示方式:

同时,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台账或者目录,台账或者目录的结构建议如下表:

如未实施会计信息系统,与电子发票相关的记账凭证、报销凭证未实现电子化,电子发票以电子形式移交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保存,存储结构建议采取下图所示方式:

同时,建立电子发票台账或者目录,台账或者目录的结构建议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