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妈再审被驳回,是不是没有提供充分的理由?网友:置之不理
许妈再审被驳回,伤了不少人的心。柴桑大姐哭了,李圣律师哭了,很多小星星们都哭了。
许妈再审被驳回,是不是没有提供充分的理由?
今天,看到了柴桑大姐晒出的四条再审理由,包括调取原被告的原始病历,因为病历复印件存在诸多伪造、抠图等情形,一审、二审均未调取,未查清案件;准许原告调取姚策的死亡病历并组织举证,被告杜新枝对姚策死亡是否存在过错;一、二审大量事实没有查清,大量引用没有;二审时发现被告代理律师U盘有大量与本案有关的证据,请求再审法院允许原告对U盘中的电子数据信息进行质证。
相比而言,哪些算新证据呢?不是说只要有一条新证据就能推翻原来的判决吗?像姚策死亡病历、谢律的U盘等,都是新证据啊?
再看看被告应诉的理由:不具有隐瞒乙肝的可能性,因为乙肝不是传染性疾病;是原告先抱走了我生的孩子,谁先出院谁偷娃;姚策死亡与被告无关,都是管理混乱造成的。
结合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再看看高婶子的判决:二八案件就是因“管理混乱、诊疗行为不规范”造成的错换。
为此,眼尖的网友发现,高婶子对原告的诉求置之不理,完全采信了被告的意见。
这不别怪许妈再审被驳回了,这就别怪被告为什么不敢喊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了。
刚才,看到季律师更新的视频,屏显为:民意是司法公正之本,是司法公信之源,捍卫法律尊严,司法尊重民意,国家有力量,人民有信仰!记得隋教授说过,如果一个案件的判决得不到人民群众的认可,一定是判决存在问题,很难认为判决是合法的。
季律师和隋教授所见相同,即:公正的表决器应该交到人民群众手里!
几天前,贵州高院孙院长公开表示:中国不缺法官,缺的是向法律负责、向事实负责、向天下负责的法官!
许妈再审被驳回,隋教授发表感言:错位的关键是错,角色错,过程错,原因错,结果错,一错再错,错上加错,难纠错。
既然存在这么多的错,为什么纠错还这么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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